傲世皇朝平台章程
傲世皇朝平台是2021年5月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洛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學歷層次。2022年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洛陽幼兒師範傲世皇朝和洛陽平樂正骨學院籌建處整體並入🕶、洛陽市體育運動傲世皇朝主體並入傲世皇朝平台。學院位於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玉泉街299號,一期占地面積299畝,總建築面積9萬多平方米🈵,主要包含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宿舍樓、餐廳、體育場等基礎設施💾。學院周邊規劃預留了一定量的教育用地👎🏼,為學院建設發展提供了充足空間。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傲世皇朝平台依法自主辦學,建立現代大學製度🚺,更好地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助推洛陽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設,培養更好更多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傲世皇朝章程製定暫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中文名稱:傲世皇朝平台
傲世皇朝平台英文名稱👳🏽♀️💩:Luoy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Culture And Tourism。
傲世皇朝平台(以下簡稱“學院”)法定所在住所為: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玉泉街299號💤;郵政編碼為🧚:471000。
第三條 學院是洛陽市人民政府全供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學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憲法💆、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秉承“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以辦學質量求生存,以特色專業謀發展”和堅持“開門、開放🐖、開明”的辦學理念😔🤾🏼,強化內涵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完善產教融合辦學機製🧑🏽🏫,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推動學院人才培養與地方社會經濟同步發展👵🏽,努力把學院建設成為以文化旅遊、陶瓷設計與工藝、軟件與大數據應用技術為主🧢,兼有表演藝術、幼兒發展、健身指導與管理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省內一流🍙、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為全省乃至全國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打造先進的產教研基地。
第五條 學院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任務,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主線👩🏼⚕️,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培養重點🎸,集高等職業學歷教育、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緊密圍繞人才市場的需求,立足洛陽副中心、面向河南、輻射周邊,為企業生產和管理第一線培養適應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要的✣,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高素質技術型專業人才。
第六條 學院實行中國共產黨傲世皇朝平台委員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製〽️🦅,堅持黨委領導🔙、院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
第七條 院長為學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 學院實行以大部製🧑🏽✈️、書院製兩級管理為主的內部管理體製🚴🏽,並可在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許可的範疇內📍,視情形調整管理模式👰🏻♀️。
第九條 學院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本章程的規定,對學院事務實施自主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妨礙學院自主權的行使。
第十條 學院大力弘揚以人為本、厚德載物🈯️、追求卓越的精神,著力營造崇尚科學👩👧👧、追求真理、自由探索的傲世皇朝文化氛圍🆑。
第十一條 學院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推動學術進步、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服務社會👩🏽🔬。
第十二條 學院積極開展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博物館研究院和政府機構及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政產學研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提高資源使用效益🤹🏿,並積極進行國際高等教育的交流與合作🧬。
第十三條 學院的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製學歷教育,適當開展適應社會需要的其他類型教育及培訓。學院辦學規模為10000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可逐步擴大辦學規模👩🏼⚖️🪦。學院主要實施專科層次的學歷教育👎🏻,學製以三年為主👩👩👧,可根據社會需要和國家政策,調整學歷教育修業年限🚣🏻♀️🧑🦼➡️。學院依法頒發學業證書📋。
第十四條 畢業生通過面向市場、雙向選擇的自主擇業途徑獲得就業。學院負責畢業生就業的指導和推薦工作。
第十五條 學院鼓勵學生參加經勞動🚲、人事、文旅等相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考核機構的考核🏄🏿♂️,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崗位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 學院可向為促進社會進步或為推動本院教育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授予名譽稱號。
第二章 舉辦者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洛陽市人民政府是學院的舉辦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照幹部管理範圍和聘任程序,考核並任免學院市管幹部🥷🏿。
(二)對學院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以及辦學質量進行評估檢查。
(三)對學院的經費使用及校產管理進行審計檢查。
(四)確定學院分立、合並👆🏻、終止、變更名稱、類別,並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五)依法依規享受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 洛陽市人民政府承擔以下義務🍮:
(一)保障學院的辦學條件;為學院提供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按標準撥給年度教育經費⏪。
(二)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保障學院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學院的科學研究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三)指導和協商學院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外教學、實訓基地和校企合作。
(四)在學院辦學終止時,依法妥善安排師生員工的工作和學習🀄️,處理好學院的善後事宜。
(五)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學院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 學院依法享有以下辦學自主權:
(一)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製定招生方案。
(二)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門類及專業。學院可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市場對人才需求的變化,適時調整🐋、開設新專業。
(三)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及學院教學實際🦌,自主製定人才培養方案🧻,開展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和教學設施建設🦀,自主組織實施教學活動🏋🏿♀️,自主決定學生考試考核評價標準👨🏻🍳。學院製定教學計劃和課程設置的基本原則是🧖🏻🧖♀️:以職業崗位規範和崗位技能需要為依據,以能力培養為核心,強調教學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理論教學以普及知識👍🏼、輔助實踐為根本🐓,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突出職業教育特點。
(四)根據學院自身條件✍️,自主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五)依法自主開展與國(境)內外院校🙂↕️😘、研究機構的交流和合作🌅👨🏿⚕️。
(六)根據實際需要和精簡高效的原則,自主確定教育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調整津貼及工資分配。
(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舉辦者提供的財產◼️、國家及地方政府財政性資助、受捐贈財產以及其他由傲世皇朝合法占有和使用的資產。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 學院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政策👨👦,積極響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傲世皇朝辦學的各項要求🍪🤷🏽♀️,遵從傲世皇朝辦學宗旨以及高等教育公益性目的🫐。
(二)認真履行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創新等各項職能🧹。
(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維護受教育者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尊重和愛護人才✍🏽,維護學術民主與學術自由,為教師開展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活動、自主進行學術創新🙇🏽♀️、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五)規範教師的學術行為🧖🏽♀️,引領教師樹立良好的學術道德風尚。
(六)依法、依規進行校務公開👂🏿。
(七)依法接受舉辦者、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依法接受校內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評議。
(八)執行國家教育收費規定🥧,並公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九)履行法律法規以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內部管理體製
第二十一條 中國共產黨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黨委)是學院的領導核心🦆,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傲世皇朝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把握學院發展方向,決定學院重大事項🚴🏽,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院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學院黨委由中國共產黨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5年🏌🏿♂️,黨委書記、副書記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產生。學院黨委對黨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師生員工推進傲世皇朝科學發展🙌。
(二)領導確定和審議學院發展戰略和規劃、基本管理製度👨🦰,討論決定學院改革發展穩定以及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討論決定學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依照有關程序推薦院級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人選😵。做好老幹部工作。
(四)加強學院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製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製和“三重一大”工作機製。發揮學院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五)領導學院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六)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升黨員素質,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
(七)領導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建設和傲世皇朝文化建設😳,維護學院穩定👌🏼,構建和諧傲世皇朝。
(八)領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九)做好學院統一戰線工作📟🍃,對院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十)應當由學院黨委行使的其他職權。
學院黨委實行民主集中製,堅持和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經由黨委會集體討論做出決定🙆🏿♀️。黨委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委重要活動,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委與院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院長開展工作🧧。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主持🚵🏻,實際到會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的4/5以上方可召開。黨委會采取表決製定出決定🫰🏼,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1/2方為通過,重大議題或幹部人事任免事項,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方為通過。學院黨委會議的具體議事規則另行製定。
第二十二條 中國共產黨洛陽文化旅遊職業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院的黨內監督機構🧔🏽♂️,在上級紀委和學院黨委的領導下🤸🏻♂️,圍繞學院中心工作👩👧,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學院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檢查、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行政法規的案件,保障和促進學院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十三條 學院黨委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設置、變更或者撤銷學院的黨委部門🏄🏻♂️,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各黨委部門的職能。各黨委部門根據學院黨委的授權,履行各自的職責🤽。
各黨委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經學院黨委審議批準後,可設立、變更或撤銷內部組織機構。
各黨委部門負責人由學院黨委任免,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第二十四條 學院設院長一人👳🏽♂️,副院長若幹人。院長在學院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院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學院發展規劃、基本管理製度👃🏻、重要行政規章製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製定和實施具體規章製度、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學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國家法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推薦副院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三)組織擬訂和實施學院人才發展規劃、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計劃。負責教師隊伍建設🙅🏻♂️,依據有關規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
(四)組織擬訂和實施學院重大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等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管理和保護學院資產🏄。
(五)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創新人才培養機製,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推進文化傳承創新𓀑👩🏻🔧,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把傲世皇朝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六)組織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學生思想品德教育,負責學生學籍管理並實施獎勵或處分✉️,開展招生和就業工作。
(七)做好學院安全穩定和後勤保障工作💗。
(八)組織開展學院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學院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境外機構等簽署合作協議,接受社會捐贈🥗。
(九)向黨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大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學院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群眾組織和學術組織開展工作。
(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章程規定的應當由院長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院長根據工作需要,可授權其他院領導分管或協管有關工作,或組織專門領導小組或委員會負責有關工作。
第二十六條 院長通過主持院長辦公會議處理職權範圍內的重要事項🧞♂️🚟。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召集和主持🙍🏻♂️,對學院行政工作重要事項進行處理和決策。院長因特殊原因不能與會時🤟🏻,由黨委書記或院長指定的副院長召集和主持👨❤️👨。
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另行製定🛀🏻。
第二十七條 學院施行大部製,設立二級學院、書院雙軌育人和管理體製。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設立🧘🏼、變更或者撤銷學院內的行政部門,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其職能。各行政部門和直屬單位根據院長的授權👇🏿,履行各自的職責🫚。
各行政機構負責人由學院黨委研究✋🏿,院長任免,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第二十八條 二級學院(部)作為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在學院授權範圍內實行自主管理。
第二十九條 二級學院(部)根據學院的規劃👩🏿🚀、規定或授權◽️,製訂二級學院(部)發展規劃,製訂並組織實施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課程建設及教學計劃,組織開展科學研究和其他學術活動🧆👨🏼🎓,提出年度招生計劃建議,設置內部機構,製定內部工作規則和辦法,決定二級學院(部)人員的聘任🧏🏿♂️、管理與獎懲🛫,負責學生的教育與管理,就學生的獎懲提出意見,管理和使用學院核撥的辦學經費和資產。行使學院賦予的其他職權。
二級學院(部)黨政負責人由學院任命👩🏽🌾。
第三十條 二級學院(部)工作由黨政領導共同負責。二級學院院長是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主要負責人,對二級學院(部)的行政事務行使管理權🤱🏽。二級學院(部)黨支部負責本部門思想政治和黨建工作👩🏻🦼➡️,保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院各項決定在本部門的貫徹執行🚯,支持並監督二級學院院長履行其職責🐕🦺。
第三十一條 學院根據需要🦒🚶🏻♀️➡️,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傲世皇朝學術發展規劃、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審議學科、專業的設置🐖。
(二)擬定人才培育規劃,審議教育教學方案🙊,確定學生培養方案,審議人才培養質量標準及考核辦法。
(三)審議推薦科研項目,評定教學、科學研究成果。
(四)審議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受理學術爭議,監督、檢查和裁定全院師生員工的學術不端行為。
(五)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學術組織審議、評定的學術事項🏋🏿♂️。
各類學術組織的章程、議事規則另行製定🫶🏽。
第三十二條 學術組織的成員按照普遍性、代表性⚾️💵、任期製的原則,由為人師表、愛崗敬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修養、為人公道正派、學術水平高的教授和教師組成。學術組織的負責人在其成員中選擇產生。
第三十三條 學院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主要包括:
(一)聽取🙇♂️、討論學院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和工會工作報告👨🏽🍼,對學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學院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改革方案等重大問題🕟。
(三)審議與教職工切身利益有關的基本規章製度。
(四)按照有關規定評議🧑🏽⚕️、監督學院各級領導幹部。
(五)審議學院章程及其修正案,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六)審議學院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院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七)法律、法規規定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 學院依法設置工會⛑️😘、團委等群眾組織🍪,各群眾組織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 學院設校務委員會👤,作為學院咨詢機構對學院事業的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等重大事項,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
校務委員會由學院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教師🚵、民主黨派和無黨派知名人士、學生代表、學院離任的主要領導和現任的學院主要領導、政府部門代表🫄🏻、傑出校友代表等組成。校務委員會主任由學院院長擔任。
校務委員會依據其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十六條 校內各民主黨派及學生會、學生社團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依據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十七條 學院設立公共服務機構,為教職員工和學生提供圖書管理、檔案管理、網絡信息、後勤保障🦿🧝🏼♂️、醫療衛生等服務🎧,保障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三十八條 學院附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依照法律和學院規定實行相對獨立運營與管理。
第五章 教職員工
第三十九條 學院教職員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四十條 學院對教職員工實行下列任職製度:
(一)教師實行資格認證和職務聘任製度。
(二)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製度。
(三)管理人員實行聘任製度🫳🏿。
(四)工勤人員實行勞動合同製度🧍🏻、崗位聘用製度。
第四十一條 學院製定人事管理製度👩🏻🍼,對教職員工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各類人員聘任🥨、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十二條 學院教職員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使用學院的公共資源👸🏻,依法領取相應薪酬。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相應工作機會和條件。
(三)公平獲得在國內外深造學習和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四)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五)公平獲得各級各類獎勵及各種榮譽稱號。
(六)知悉學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七)參與民主管理,對學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職務、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九)法律、法規、規章、本章程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三條 學院教職員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二)愛護學院聲譽,維護學院利益🛰,遵守學院各項規章製度。
(三)勤奮工作,恪盡職守,完成規定的教學🕕、科研和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
(四)尊重和愛護學生🚺👒,保護學生權益🧪。
(五)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六)法律、法規、規章、本章程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四條 學院建立教職員工權利保護機製,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六章 學生及校友
第四十五條 學生是指被本院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接受學院培養的受教育者🔗,分為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和不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
學院依法招收學生,對學生實施教育🫎〽️。
本章程中規定的學生是指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該類學生依照本章程的規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對於不具有學院學籍的學生,由學院或學院授權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另行製定相關規定𓀛🧑🧒🧒,該類學生依其規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十六條 學生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公平接受教育👩🏿🔬,平等利用學院公共教育資源,獲得增強實踐與創新能力的基本條件保障。
(二)公平獲得在國內外深造學習和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三)為發展個性獲得全面的素質教育🍡。
(四)依照法律和學院規定組織和參加學生社團。
(五)公平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稱號和獎勵。
(六)知悉涉及個人切身利益的事項🫵🏻,對教學活動及管理👩🏽🏭、傲世皇朝文化、後勤服務、傲世皇朝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民主管理。
(七)對紀律處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關決定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八)獲得就業指導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
(九)法律、法規🦬、規章、章程以及學院規章製度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 學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珍惜和維護學院名譽🚴♀️,維護學院利益💂🏿♀️。
(二)遵守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和學生行為規範。
(三)努力學習、誠實守信🙍♀️、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綜合素質。
(四)按規定交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五)愛護並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
(六)法律🫳🏽、法規、規章、章程以及學院規章製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八條 學院鼓勵和支持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並對其進行引導和管理👰♀️。學院依法保護學生以誠實勞動和服務獲得的合法收入。
第四十九條 學院引導學生養成珍愛生命、尊重人權、尊敬師長、誠實守信㊙️、愛護自然🔚、熱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第五十條 學院建立學生權利保護機製🫏,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學院關懷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難的學生,為其健康成長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五十一條 學院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院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十二條 學院建立校友組織,以多種方式聯系和服務校友🙅🏽♀️,凝聚校友力量,為校友的繼續教育提供便利和條件🌴。學院創造條件,鼓勵校友參與學院建設與發展🚵🏿。
第七章 經費來源♓️、財產和財務製度
第五十三條 學院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學院教育經費以洛陽市人民政府財政撥款為主,以按國家規定收取學費的收益為輔。
第五十四條 學院積極開辟教育經費的來源渠道,通過開展社會服務👨🏼🚒、辦好校辦產業創收和積極引入社會乃至國際投資、捐資👳🏼、銀行貸款等形式🚗👳🏼♀️,努力增加學院的教育經費🤦♂️。
第五十五條 學院按照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製定單位財務規章製度🏃🏻♂️,規範學院財務行為😏🌑,嚴格財務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學院的財務活動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第五十六條 學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院相關製度對學院資產進行管理🪓,使校產資源得到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規範傲世皇朝經濟秩序👨🏻🦽🚴,嚴格控製和管理財務預算,防範財務風險,保障資金安全🤎。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損毀學院資產,違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學院保護並合理利用校名👩🔬、校徽、傲世皇朝榮譽和知識產權☂️。
第五十八條 學院不斷完善後勤管理和服務體系🐼🚣🏼♂️,為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五十九條 學院建立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製度,依法對財產、財務活動進行監督🤌🏽。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製定與修改需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並征求意見,由院長辦公會研究審議🧑🏼🤝🧑🏼,最終由學院黨委會討論審定後,報省教育廳核準。
第六十一條 學院根據本章程製定相應的規章製度,保障本章程實施。
第六十二條 學院黨委監督本章程的執行💆🏿♀️,受理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活動的舉報和投訴👩🏻🎨。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院黨委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四條 本章程自教育廳核準之日起生效實施。